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律师答问> 正文

法网难逃


提问人: 提问时间:2008-06-05 21:21:56

 
  原常州市武进常收金属制品厂法人:陈和生骗取货款1.5亿元人民币转移资金逃避债务.
  事情发生2008年3月份。原常州市武进常收金属制品厂法人陈和生注册资金50万且没有其它任何资产,生产设备、厂房、场地及其它设施都是到常州市武进第二轧钢有限公司租赁的,常州市武进第二轧钢有限公司法人是陈和生的儿子,陈和生占常州市武进第二轧钢有限公司百分之二十股份,在收取大批货款同时对外宣布破产。事发后陈和生把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都转给了别人,而厂照常生产经营,有受骗者起诉后常州市中级法院把封条贴在厂门外的围墙上,因为陈和生历年被常州市评为优秀企业家、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纳税大户等各种荣誉,我们想问问有关部门你们能不能出面为受骗者主持公道!
  为百位受骗者挽回损失。望法律公正!
  
  
   

回 复
会员代号: 密码:    匿名发表
正文:
 
 
请您注意:
·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00007号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新浪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新浪留言板发表的作品,新浪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82615762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